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怕付不起搜救費…電告妻子別報案 山區迷路枉送命

自由時報 – 2012年5月3日 上午觀念錯誤 錯失搜救黃金期

〔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、林俊宏/綜合報導〕「妳不要報案,…搜救可能要付很多錢,我們家沒有錢」,因無錢可支付搜救費用,山中迷路的採藥男子交代妻子別報案,卻錯失救援時機,枉送一命!

五十二歲的方進木隻身赴新北市三峽區東眼山採藥草,不慎在東麓山區迷途,他因家貧而擔心「報案搜救要花很多錢」,和妻子通手機時交代她別報案,妻子忍了十七小時後還是報了案,搜救人員搜索一週,昨終於尋獲方進木,卻已是冰冷的屍體。

山難搜救 官民一律不收費

神鷹山區搜救隊大隊長張志榮表示,一般人以為「山難求援要付搜救費用」,這是錯誤觀念,不論是官方警消或民間救難隊,救援任務一律不收費用,何況方進木的登山地點不必申請入山許可,也非颱風季節,其實應早點報案才能爭取搶救時機;張志榮提醒,除了一一九的官方報案電話,神鷹搜救隊另設立全國唯一的「0800-02-10-10」專線電話,盼藉此幫助更多人。

因窮而不敢求援的方進木,住在新北市鶯歌區,為了掙錢過生活,上月廿五日獨自騎機車到三峽區東眼山的東麓山區採藥草,妻子當天下午曾撥他手機提醒:「快下雨了,趕緊下山」,不料下午四點,妻子接到方進木打來電話說:「我迷路了,會自己找出路」,方還特別交代妻子:「妳不要報案,會動用很多資源,可能要付很多錢,我們家沒有錢。」

方妻心急卻不敢報案,當晚急如熱鍋上的螞蟻,廿六日凌晨方進木撥電話給她:「我在峭壁邊接水喝」,此後就斷了聯繫。

廿六日早上七點,方妻自行找人上山搜尋沒結果,在親友勸說下,她在上午九點報案,三峽消防分隊分隊長游輝鎮立刻集結四十多名警義消、特搜隊搜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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