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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一名張姓男子買了一款索尼易利信的手機,沒想到用了2年後,竟被警方通知他的手機是贓物,並依竊盜罪送辦,讓他大喊冤枉!警方調查後,發現整起案件其實是場誤會,原來是業者當初把手機裝入標示錯誤的包裝盒,造成手機真實的國際移動裝備辨識碼(IMEI)與包裝盒上不同,讓張姓男子被誤會為小偷。
真的是禍從天上來,24歲的張先生拿出手機盒和購買證明,強調自己真的不是小偷;2年前,他花了5000元向遠傳電信購買手機,但竟被警方通知那是贓物,他說,「很冤枉又很誇張,因為我沒偷東西,那東西又是我買新的。」
回顧整起事件,因為屏東一位女老師手機失竊,她持手機盒上的序號向警方報案,警方向各家電信業者調閱資料後,發現是張先生持有這隻手機,於是便將他依竊盜罪移送法辦。張先生說,「他就跟我說,我在屏東偷了一支手機,他說那支手機是贓物,他就依偷竊偵辦,那時候我想說怎麼可能,我連屏東都沒去過。」
問題就出在手機包裝盒上的IMEI碼,張先生的手機IMEI後七碼是1019987,但盒子上的序號竟然是1190978,根本不相符,張永明說,「傻眼,怎會這樣,就覺得有一股被騙的感覺。」
無端被當成小偷,張先生的生活完全被打亂,甚至不敢去上班,只能每天躲在家裡,他說,「這件事情我也不敢跟朋友講,因為怕朋友也會誤會我,那時候就整天待在家裡,差點就快得憂鬱症。」
警方調查後,確定張先生是無辜的,其實是廠商搞烏龍,把手機和盒子序號裝錯了,警方又用盒子序號緝兇,才讓他成了最無辜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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